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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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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说明:1、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入党的人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志愿,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有意识地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对于没有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和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主动关心,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入党申请书一般要包括三方面内容:①为什么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②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③对待入党的态度。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同时,要将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向党组织写清楚(附后)。 写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这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因此,写入党申请书的人应注意以下问题:①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真正了解党,通过对党的全面了解,郑重地作出自己的政治选择,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在此基础上,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②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主要社会关系及对自己的影响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仿造。③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并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 二、党支部确定专人进行谈话 说明: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支部要及时派人找他们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努力方向,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说明: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对思想政治觉悟较高,工作积极,已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志,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考察,表现好的,可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由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8周岁以下青年团员入党,还要经过共青团组织的推荐。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应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但毕竟入党积极分子刚要求入党不久,对他们提出太高的要求也不合理。因此,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②对党有比较全面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③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分子。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4、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时,通知本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写出本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5、上级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6、对未列入积极分子队伍的入党申请人,支部也要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不断壮大党的后备军。 四、对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 说明:培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教育等。 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是:①听党课;②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③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如: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使他们受到党的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觉悟;④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⑤培养人定期向党小组汇报情况。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 五、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说明: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和民意测验等办法,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反映,然后形成书面材料。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座谈会应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将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党内外群众意见反映要真实。同时,还应附一份完整的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民主测评的要附测评表。 六、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说明: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要严格条件,从主体上讲,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时间短了不行。从成熟程度上讲,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员标准,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发展对象程序:①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②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③党支部委员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决定后,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七、党支部向党委(总支)报告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 说明: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支委会讨论意见、个人入党申请书等。 八、政治审查 说明:对支部关于发展对象的报告材料,有总支的应先由总支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告党委。党委根据总支(支部)的报告材料,组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请本人提供自传,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模式附后)。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九、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等。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基层党(工)委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十、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对符合入党条件的发展对象,党委填写《发展新党员登记表》,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备案,下发《入党志愿书》。暂不符合入党条件的,继续培养。 十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说明: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①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②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③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 十二、填写《入党志愿书》 说明:1、填写《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党员的重要档案材料之一。因此,填写《入党志愿书》,一定要按照《入党志愿书》中所列项目和要求,严肃认真地逐项填写,不能马虎从事,更不允许有任何虚假和隐瞒。 2、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应将志愿书内的项目及其内容解释清楚。 3、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考察,认为已具备入党条件,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 4、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知:①“对党的认识”主要写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为什么要求入党和准备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照抄党章和其它材料;②个人经历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参加各种党派、团体、组织的情况和其他政治历史问题,所受奖励与处分,所做工作及担任职务等情况。一般从七周岁开始算起。根据本人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时间要衔接,要有证明人姓名;③“奖励”系指一级组织在一定场合授予的光荣称号,非指某种公职(如人民代表)和一般的口头表扬。“处分”系指一级组织批准决定的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凡经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④“直系亲属”一般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自幼抚养其成人的养父母和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朋友、同学、同事、同乡等;⑤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入党介绍人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把在培养、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经历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的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不要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简单地写“同意以上(指前一个介绍人)意见”;⑥《入党志愿书》的各项内容,应该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一般应写得清楚明白,简明扼要,如确实填写不下,可另外附纸填写,但须注明是附在哪个栏目。 十三、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四、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村组)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计划生育情况、政审情况、受奖惩情况等。公示的范围一般是公示对象所在单位(村),公示期限一般7天以上。公示期满要形成公示情况报告。 十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说明:1、支部大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开好党小组会,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向支委会汇报党小组的意见;②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和反映;③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审查清楚,并认真分析各种意见;④支部派一名支委找发展对象谈话,了解他的觉悟程度和入党动机,将《入党志愿书》发给发展对象并指导其填好。填写后,经检查符合党章规定,就可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②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⑤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③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④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⑤如果同意接收入党,则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志愿书内,并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3、支部大会的决议是集中全体党员对入党申请人的意见,必须认真填写。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及表决结果,最后须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如某支部实有党员20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18名,实到会15名,举手表决同意的13名,不同意和弃权的各1名。支部填写表决结果应是:“本支部现有党员20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18名,经某年某月某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会正式党员15名,其中,同意的13名,不同意和弃权的各1名,同意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委员会同意接收某某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十六、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议并上报党委 说明:有党总支的,支部大会决议要经总支委员会审查后才能报党委审批;没有党总支的,支部将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 十七、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说明: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委要指派组织员或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八、党委召开全委会逐个讨论审查通过并填写“党委审批意见” 说明:1、党委审批时,要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制度,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 2、审批时,要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组织员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经过审查,申请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即可批准入党;如果发现某些问题没有弄清或入党手续不够完备,应在弄清问题和手续完备后,再讨论决定;如果发现申请人不够党员条件,则不能批准其入党。如在一次会议上同时审批2个以上人员入党,则要逐个地认真审查、讨论和表决,不能采取念几个人名单,一次表决通过的办法。支部上报后,党委应在三个月内研究审批。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入党申请人调离本单位超过三个月的,党委一律不再审批其入党问题。可将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 3、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会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预备党员,应注明预备期从哪年哪月哪日算起。党委审批同意后,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填发“批准某同志入党通知单”。 4、党委正式批准后,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开始参加组织生活,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九、入党宣誓 说明:1、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是一件庄严的事情,对入党者本人及其他党员、群众都有教育意义。所以,入党宣誓仪式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时间和范围举行,但不要推延时间太久。 2、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举行为好,上级党委可派人参加。下属支部分散、新党员数量较多,也可以支部为单位举行仪式,但要报告上级党组织,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入党宣誓仪式一般有如下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宣誓时举起右手;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领读人读完全部誓词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等。也可请老党员代表讲话。 二十、党支部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说明:1、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对积极分子入党前的培养教育不完全相同,主要通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工作来进行,不仅要经常组织预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还要分配他们做一定的党的工作,让他们在实际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从而提高对党的事业的认识,加深对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熟悉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确立共产党人的基本观点,如组织观点、群众观点和实事求是的观点等。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入党。 2、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根据他们在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了解他们的政治品质、对党的事业的忠诚程度;了解他们在行动中是否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执行党的决议,是否服从分配,是否遵守纪律;了解他们是否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是否真正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如果发现有的人政治品质不好,甚至是投机分子,就应该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程序取消他们的预备党员资格。 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不能缩短。预备期满,如发现预备党员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可区别情况,决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继续教育和考察。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到期符合条件的应转为正式党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就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除定期汇报外,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汇报。汇报时,要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将满的时候,应该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为了使党组织能够全面地了解自己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情况和实际表现,预备党员应该写一份比较详细的转正申请报告。 二十二、对拟转正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说明: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村)及职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预备期间受奖惩情况。公示的范围一般是公示对象所在单位(村),公示期限一般7天以上。公示期满要形成公示情况报告。 二十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说明:1、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要有初步意见。为使支委会的意见符合实际情况,除了平时要抓紧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了解外,还可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其转正的意见。同时,还要帮助预备党员搞好总结,弄清自己在预备期中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缺点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①申请转正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实践党章对党员提出的要求的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现自己的态度和决心,提出转正申请;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③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④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讨论通过后,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报上级党委审批。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对不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有以下几种表现的人要延长预备期:①入党时条件较差,在预备期中转变不大,但本人还愿意继续改正,且有培养前途的;②入党时一般表现还不错,入党后又产生了不少新缺点,在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③入党时具备党员条件,入党后犯了错误但不太严重,又检讨深刻,愿意改正的;④工作积极,不怕困难并有一定成绩,但思想作风上犯有骄傲自满、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等较严重的缺点毛病,经教育转变不明显,但愿改正的;⑤因其它原因应继续考察的。 4、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为了使党组织继续考察预备党员,并不是纪律处分。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需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包括:继续考察的理由,延长多少时间,通过决议的情况等,支部决议和党委批复文字要简明,填入《入党志愿书》“备考”栏内。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满转正时,仍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在以下情况下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①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②入党动机不纯,有严重的个人主义,屡教不改;③思想、作风恶劣,严重违反《准则》,破坏党的纪律,在党内拨弄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无效;④入党后犯了错误,拒绝检讨和改正;⑤思想觉悟太低,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愿意退党;⑥延长一次预备期,仍无转变。 6、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一种处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志,经过继续努力,还可争取入党。 7、支部大会已经作出决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在上级党委还未批准之前,他仍然是预备党员,除特殊情况外,仍应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定期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时,应报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报告、支部大会讨论期转正的决议和党组织对其考察的材料。 二十四、党委审批并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说明:1、党委审批程序及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有总支的应先由总支审议。 2、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 3、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时,应明确延长期的期限,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4、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 5、将材料及时归档。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党支部应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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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于: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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